國名:波蘭共和國(The Republic of Poland)
國歌:《波蘭沒有滅亡》
國慶日:5月3日(1791年)和11月11日(1918年)
國旗: 呈橫長方形,長與寬之比約為8∶5。旗面由上白下紅兩個平行相等的橫長方形構成。白色不僅象征古老傳說中的白鷹,而且還象征著純潔,表達出波蘭人民渴望自由、和平、民主、幸福的美好愿望;紅色象征熱血,也象征著革命斗爭取得勝利。 國徽;為盾徽。紅色的盾面上繪有一只頭戴金冠、舒展雙翼的白鷹。紅、白兩色是波蘭人民喜愛的傳統顏色,也是國旗之顏色。白鷹象征波蘭人民不屈的愛國精神。
國家政要:總統亞歷山大·克瓦希涅夫斯基 (Aleksander Kwasniewski) ,1995年11月當選,2000年連選連任。總理馬雷克·貝爾卡(Marek Belka),2004年6月任職。
自然地理:面積為31萬多平方公里。位于中歐東北部,北瀕波羅的海,西鄰德國,南界捷克、斯洛伐克,東北和東南與白俄羅斯和烏克蘭相連。海岸線長528公里。地勢北低南高,中部下凹。海拔200米以下的平原約占全國面積的72%。主要山脈有喀爾巴阡山脈和蘇臺德山脈。較大河流有維斯瓦河(長1047公里)和奧得河(波蘭境內長742公里)。最大的湖泊是希尼亞爾德維湖,面積109.7平方公里。全境屬于由海洋性向大陸性氣候過渡的溫帶闊葉林氣候。 人口:3863.2萬(2001年底),主要民族是波蘭人(98%),其余為烏克蘭、白俄羅斯、立陶宛、俄羅斯、德意志和猶太等少數民族。全國約90%以上的居民信奉羅馬天主教。官方語言為波蘭語。
首都:華沙(Warsaw),人口161.5萬(2001年),年平均氣溫9.6℃。
行政區劃:1998年7月,波蘭眾議院通過一項決議,將全國49個省改為16個省,同時重新設立縣制,由目前的省、鄉兩級改為省、縣、鄉三級,共設16個省,308個縣,2489個鄉。10月,全國舉行了三級地方自治機構選舉。新機制于1999年1月1日啟動。
簡史:波蘭國家起源于西斯拉夫人中的波蘭、維斯瓦、西里西亞、東波美尼亞、馬佐維亞等部落的聯盟,公元9、10世紀建立封建王朝,14、15世紀進入鼎盛時期,18世紀下半葉開始衰落。曾三次被沙俄、普魯士和奧匈帝國瓜分。19世紀波蘭人民多次舉行爭取獨立的武裝起義。1918年11月11日恢復獨立,成立資產階級共和國。1939年9月,法西斯德國入侵波蘭,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,德國納粹軍隊占領了波蘭全部領土。1944年7月蘇軍與在蘇組建的波軍進入波蘭國土,22日,波蘭民族解放委員會宣告波蘭新國家誕生。戰后40多年由波蘭統一工人黨(共產黨)執政。1952年頒布人民共和國憲法,取消總統制,設立國務委員會。1980年發生團結工會大罷工,1981年12月至1983年7月實施戰時狀態。1989年4月波蘭議會通過憲法修正案,確認團結工會合法化,決定實行總統制和議會民主。1989年12月29日將波蘭人民共和國改名為波蘭共和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