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從威海市旅發委獲悉,威海市旅發委和威海市財政局共同印發了新修訂的《威海旅游招徠獎勵辦法》,《辦法》設置了包機包列包船獎勵、入境旅游獎勵、淡季旅游獎勵、大團隊旅游獎勵、年度地接獎勵和其他旅游獎勵等獎項,通過獎項激勵旅游企業積極性,拉動威海市旅游市場。
據介紹,推進全域旅游發展,實現旅游服務貿易創新突破,加強濱海休閑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設,吸引更多旅游企業為我市輸送客源,是修訂《威海旅游招徠獎勵辦法》的主要目標。
“此次修訂,將在原《辦法》的基礎上,適當降低獎勵門檻,拉開檔次,爭取讓更多的旅行社能夠邁入獎勵的門檻,提高他們為我市輸送游客的積極性。”威海市旅發委相關負責人說。
根據《辦法》,威海市將對組織旅游包機來我市旅游的旅行社進行一次性獎勵,其中入境旅游包機和國內旅游包機120人(含120人)以上的團隊,分別獎勵人民幣4萬元和1萬元;對組織專列來我市旅游的旅行社,500人(含500人)以上的團隊,每列獎勵人民幣3萬元;對組織旅游包船(郵輪)來威海市旅游的旅行社,海外郵輪800人(含800人)以上的團隊,海外旅游包船1000人(含1000人)以上的團隊分別獎勵人民幣8萬元。
為有效拉動淡季市場,《辦法》還推出了淡季旅游獎勵,對在每年11月1日至來年4月30日之間,推出威海“兩日游”、“三日游”專項旅游產品的旅行社進行獎勵。
為鼓勵旅行社設計本地產品,做好地接服務,《辦法》還設置了年度地接獎勵,對全年接待游客人數累計達1萬人(含1萬人)以上的旅行社,獎勵1萬元;總量達2萬人(含2萬人)以上的旅行社,獎勵3萬元;總量達3萬人(含3萬人)以上的旅行社,獎勵5萬元;總量達8萬人(含8萬人)以上的旅行社,獎勵10萬元。
《辦法》設置了熱點事件營銷與節慶活動獎勵,鼓勵景區、酒店等旅游企業通過制造熱點事件或組織特色節慶活動招徠游客,對策劃方案有創意、吸引游客量大、后期延續效果好的活動,視情況給予2至5萬元獎勵。
此外,根據《辦法》,旅游參展、邀請海外合作商考察、赴海外旅游促銷、海外市場投放廣告等行為,也將享受一定獎勵。
“企業符合多項目申報條件的,只能選擇其中一項進行申報。”威海市旅發委相關負責人說,其中,包機包列包船獎勵,每家旅游企業當年累計獎勵上限為100萬元,其他獎項每家旅游企業當年累計獎勵上限為30萬元。
威海市旅發委相關負責人提醒,受獎勵的專列、包機、包船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:受獎勵的專列、包機、包船(郵輪)必須停靠在威海火車站、威海機場、威海港口;所載的旅游團隊在威海境內駐留1個夜晚以上,并游覽1個以上有門票收入的威海景區。入境游、“兩日游”、大團隊游、年度地接獎勵,游客需至少在威海駐留1個夜晚,并游覽1個以上有門票收入的景區。“三日游”至少在威海駐留2個夜晚,并游覽2個以上有門票收入的景區。